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上訴庭駁回申請。代表陳鉅源的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表示,陪審團的裁決有基礎錯誤。控罪指郭炳江在2007年串謀陳鉅源通過迂迴途徑,付款1100多萬元予許仕仁,但最終郭炳江這項罪名不成立,陳鉅源的控罪理應亦不成立。
Ian Winter並指出,控方無足夠證據證明陳鉅源知道交給關雄生的金錢,終會落入許仕仁手中,亦無證據證明許仕仁收錢後有意圖優待新地,實質有證據顯示許任政務司後無優待新地。
不過,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質疑,控方認為5名被告串謀,陪審團認為是3名,但仍是串謀。陳鉅源通過第五被告關雄生給錢予許仕仁則沒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