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曾蔭權涉貪風暴

法官續引導陪審團

法官陳慶偉第二日引導陪審團,法官逐一覆述控方證人供詞,包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劉吳惠蘭及常秘謝曼怡,均認為政府審批廣播牌照有既定程序,不是行政長官一人的決定。陳官引述謝曼怡的證供時提到,當局審批數碼聲音廣播牌照時,須經嚴格審批程序,當時廣管局、商經局及行政會議均一致同意向包括雄濤廣播在內的3名申請者批出數碼聲音廣播牌照,公眾亦支持有關做法,由於並非由特首一人作決定,故雄濤根本無必要賄賂曾蔭權。陳官又引述建築設計師何周禮作供時指,曾蔭權的妻子對租用單位的裝修用料要求並不奢華,業主黃楚標的公司,即東海集團就提出使用國產貨。陳官表示,第二日早上只需要半小時引導陪審團,之後安排他們退庭商議,就曾蔭權面對的3項控罪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