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法委會結束修訂《逃犯條例》二次會議 正副主席仍未選出

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早上司開第二次會議,會議繼續由民主黨涂謹申主持,但開會近一小時仍未選舉正副主席。

涂謹申在會議開始時表示,會檢討上次主持會議處理不當,並更平靜及冷靜地按《議事規則》處理今次會議。涂謹申其後處理議會陣線毛孟靜上次會議提出的規程問題等,多名民主派議員亦在會上提出不同規程問題。

會議一度被暫停15分鐘處理利益衝突問題,涂謹申表示自己無直接或間接金錢利益,能夠繼續主持會議。公民黨郭榮鏗在會議結束前,提出先進入選主席的程序,但遭涂謹申拒絕,認為應於下次會議處理,並會再決定第三次會議時間。

會議結束後,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表示,建制派40名議員經商議後,聯署去信內會主席李慧琼,要求根據《議事規則》75條第8章,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由建制派最資深的議員石禮謙,主持法案委員會選舉主席的工作,以及決定開會的地點及時間。

廖長江指,現時《議事規則》無規定,經過首次會議後應由誰人主持會議,但內會有權向法案委員會發指引。他又認為,民主派企圖癱瘓立法會立法程序是不能接受,更對民主派主持會議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