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明荃

汪明荃(Liza Wang )

身份:無綫電視代理人合約女藝員、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電視專業人員協會榮譽主席、八和會館主席

別稱:在華人影視及粵劇圈知名度高,因而有「阿姐」、「汪阿姐」及「Liza姐」之稱。

出生:

‧1947年8月28日 生於上海崇明島

家庭:

‧父親汪南雲

‧母親施亞萊

‧一姊汪明蘿及一弟汪之珣

‧1971年與劉昌華結婚

‧1983年離婚

‧2009年5月2日,與粵劇名伶、著名影視演員羅嘉英結婚。

學歷:

‧小學時期就讀蘇浙小學,屬藝員林峰學姐。

‧於香港中學會考取得6分

簡歷:

‧1956年秋天:到香港定居

演藝生涯:

‧1966年:應考麗的映聲(亞洲電視前身)第一期藝員訓練班,從千多名報名者中以成績第一名畢業,證書編號001。

‧1967年:成為合約演員展開演藝事業

‧1967年至1971年3月: 在麗的映聲為民謠歌劇演出,及後自費往日本深造

‧1969年:第一次推出唱片,首兩張均為國語唱片

‧1971年4月:加盟無線電視

‧1974年:開始於無線電視重頭劇《秋海棠》、《家變》等擔任女主角

‧1980年:以兩張粵語唱片《京華春夢》及《千王之王》也走上歌唱事業高峰

‧1980年:開始涉足電台界,為廣播劇聲演女主角

‧1982年:推出《勇敢的中國人》和《萬水千山總是情》等經典金曲後,逐漸退出流行樂壇

‧1988年:羅家英組成福升粵劇團

政治生涯:
‧1988年:獲新華社香港分社推薦成為港區人大代表

‧1988年:獲選任為保良局戊辰年總理

‧1988年:獲選任為第七屆中國全國人大港澳區代表

‧1992年:獲選為香港八和會館第二十六屆主席推動香港粵劇藝術發展

‧1993年:再獲連任為第八屆中國全國人大港澳區代表

‧1993年:獲推薦委任為博愛醫院總理

‧1994年:連任八和會館第二十七屆主席

‧1995年:獲香港傳統演藝界特別推舉,要求政府委任將她為香港藝術發展局委員

‧1996年:正式委任汪明荃為藝術局委員

‧1996年:參選臨時立法會選舉落選

‧1998年:獲委任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委員

‧2005年:公開批評香港政府局長口裡說支持本地藝術發展,是只說不不做,最後要民政局長何志平承諾增撥資源

‧2006年:於政協會上提出《關於改善廣東地區公路治安狀況的提案》,獲得全國政協表彰優秀提案

‧2013年:成功連任全國政協委員

‧2014年11月10日:獲選為「團結香港基金會」顧問

演藝事業獎項:

‧1969年:獲得個人演藝事業第一個獎項:〈華僑日報〉十大電視明星金球獎

‧2001年:獲得萬千星輝賀台慶 本年度我最喜愛的電視女主角《婚前昏後》

‧2005年:獲得萬千星輝頒獎典禮 最佳女主角 《我的野蠻奶奶》

‧2004年:獲香港電台十大中文金曲頒獎樂壇最高榮譽大獎《金針獎》

‧2012年:於《2012年萬千星輝頒獎典禮》獲頒「萬千光輝演藝人大獎」,表揚加入演藝圈45年的貢獻

榮譽:

‧SBS

‧2007年:獲香港城市大學頒發榮譽博士學位

‧2007年:獲得世界傑出華人獎

‧2007年:獲香港演藝學院頒榮譽院士榮銜

‧2010年:出席職業訓練局畢業典禮時,由當時政務司司長唐英年頒發榮譽院士榮銜。

曾任公職:

‧港區人大代表、香港文化藝術基金會顧問、香港文教傳播聯會名譽會長、何英傑基金會及蓍英苑之創辦人及執行委員會主席、香港中國傳統演藝界選舉會主席、香港市政局文化委員會中國戲曲小組顧問、香港演藝人協會理事、區域市政局文化事務顧問、香港保護兒童會親善大使、香港童軍總會樂隊委員會副主席

時間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