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爭議事件簿大事記欄

民主派推民意戰抗一地兩檢

港府以高鐵西九總站內地口岸既行內地法律,基本法便不適用,也自然沒有違反基本法的問題。民主派卻強調基本法內沒有一處條文,指明可以收窄基本法在港的實施範圍,其中第18條更提到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因此一地兩檢完全違反基本法。民主派人士商討後更認為,為了保持香港的高度自治,會盡力阻止法案通過,並成立「一地兩檢關注組」,發動民意戰,儼如2003年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方向一樣。2008年立法會審議高鐵撥款時,一再陳詞批評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不可接受的時任法律界議員吳靄儀便說,一地兩檢實際上在香港劃地變為大陸管轄司法區坮,租賃只是煙幕,「內地人員不離開口岸區」、「外國有先例」、「參考深圳灣口岸」等理據統統站不住腳。

吳說:「西九忽然有一處地方,變成內地,即是你身處這個地方,沒有人可以救你出來,(內地政府)可以做拘捕,甚至是其他我們不知道的程序,無法再找回這個人,這分明是違反基本法!」吳認為,經歷議員宣誓釋法之後,人大常委透過解釋基本法104條實質上改變香港法律,香港人不能以為可依靠法庭推翻一地兩檢,當務之急是要港人了解問題何其嚴重,抗衡政府的輿論機器,正如首林鄭月娥說,這是一場民意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