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報道,該報翻查資料發現早在2014年城規會會議上,已夾附兩份由顧問公司(ARUP)就橫洲公屋項目所做的通風及交通評估報告,合約編號與16份橫洲顧問報告相同。報告顯示,房屋署原先擬在橫洲第一期發展公屋及居民各2,500個單位,項目內道路的原先設計並非與新世界私樓地盤相連。
根據該交通評估報告,顧問曾指以保守推算,房屋署擬於橫洲第一期發展範圍興建5,000個公營房屋,包括2,500個公屋及2,500個居屋單位,當中靠近永寧村的5幢大廈擬發展居屋,靠近朗屏邨的5幢則作公屋。整份交通評估建基於此,但當日會議上,政府提出改劃該處是用作興建4000個單位。城規會前副主席黃遠輝表示,因他不屬於該委員會,未看過有關顧問研究,但稱政府會按顧問報告作大綱,向城規會提交改劃的具體建議,當中或會有一些出入,「理論上如果數字有出入,都需要在會上向政府查詢,政府要令委員明白顧問報告是適用,而非兩個不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