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在馬鞍山舉行最後一場諮詢會,多名僱員在會上指現時工作時間長,計及交通時間,一天需要14至15小時,沒有時間照顧子女和家人,影響家庭生活,要求就標準工時立法,提供更多彈性。亦有僱員希望透過訂立標準工時,有更多時間進修。
委員吳秋北表示,留意到不少僱員同意制訂標準工時,是希望保障基本家庭生活,並非「獅子開大口」,期望僱主體諒。代表資方的委員劉展灝則認為,制訂標準工時只會協助僱員在超時工作時獲得適當補償,不會設定最高工作時數,不能解決僱員無時間進修或陪伴家人的問題。委員會主席梁智鴻在總結時表示,勞資雙方現時仍有分歧,但在分歧背後已有共識,例如勞資雙方都同意要制訂工時政策,以及不同工種的工時政策可彈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