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早前接受內地訪問時表示,若學校不配合局方調查教師,局方有權解除校長職務。楊潤雄今午(3日)見記者時重申,所指的是配合調查工作,而不是要求校長配合教育局的看法,強調局方就教師投訴個案是根據事實,沒有既定立場,被投訴的教師亦會有兩次回應的機會。他證實,有兩名官校教師經調查後,已被調至教育局內部工作。
楊潤雄指,學校作為老師的僱主,校長有責任管理學校教師團隊的專業操守。若有涉及教師專業的相關投訴,教育局會先要求學校進行調查,並給予教師機會回應。局方會將校方提交的報告連同教師回應作考慮,如認為無足夠證據,投訴視為不成立。但若有表面證據,投訴則有機會成立,局方會再發信予教師要求書面回應。
楊潤雄又批評, 有「自稱一個專業的教育組織」團體不理會事實,將自己的想法串起來作成故事或說法,引起業界恐慌,他希望教育同工不要被誤導。
對於教協收到教師求助,指因私人言論被匿名投訴,並被裁定「專業失當」 。楊潤雄回應稱,如果匿名投訴情況特殊、嚴重,校方都要處理,稱過往很多人、包括教協,都會要求局方跟進匿名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