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常委梁麗幗以個人名義入稟高等法院,就政改提出司法覆核,指政府第二階段政改諮詢,錯誤依賴全國人大常委831決定為法律依據,要求法院頒令推翻第二階段諮詢及就重啟政改作出指示。
入稟狀指出,根據2004年人大就《基本法》釋法,人大常委會只能確定是否須修改行政長官選舉辦法,並無權決定如何修改,修改方式則屬於特區政府的事務,因此人大831框架是超越《基本法》的憲法範圍,對香港並沒有約束力。入稟狀續指,政府基於人大框架進行諮詢是犯下法律錯誤,會影響公眾表達意見,並令立法會、行政長官及人大未能適當地評估香港公眾的意見。梁麗幗稱會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