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鍾溥敏
【文字版】
政府新聞網的 Twitter 帳戶前日(6日)分享特首梁振英對曾蔭權涉貪案的回應時,貼文竟變成 “to prosecute former Chief Executive CY Leung”,亦即「前行政長官梁振英」遭檢控,被英國駐港澳總領事吳若蘭發現有嚴重出錯。
令人感到諷刺的是,連新聞處自己人也取笑梁振英,新聞處立即發聲明更正,名字應為Donald Tsang,解釋是自動校正系統問題,又指他們並非預言家。其實寫錯名字絕非小事,而且是牽涉法律事件,發送實在應該先看清楚,不容抵賴。梁振英對公務員一向手起刀落,又疑心重,稍後可能被梁特「炒魷魚」。
不過也比不上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常常瘀事多蘿蘿,又惹事生非,他剛剛才在報章專欄撰文,質疑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到美國華盛頓出席人權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會議時就西裝骨骨,在香港就T恤打扮,非常隨意,馮煒光指他「厚美國而薄自己國家」,不過之鋒一句「秒殺」,「你笑甚麼?習近平都著西裝」,網民都拍爛手掌。其實馮煒光少管西裝不西裝等雞毛蒜皮小事,想想怎處理梁振英收取澳洲UGL的5千萬吧!
撰文:鍾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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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在《頭條日報》以〈攻擊政府對市民不利〉為題撰文,直斥反對派在香港用了不少「武器」去攻擊梁政府,拖延梁振英的施政。馮煒光稱,特首梁振英獲UGL付五千萬是正常不過的離職協議,是商界慣例,卻被反對派利用個別媒及廉署,炒作了2年,牽強地咬住不放,是百分之百的政治攻訐。 馮煒光又批評,個別傳媒肆無忌憚,不顧事實,以抹黑政府為己任,大肆批評政府公營房屋不夠,但當政府要把一些村屋用地收回以便建設公屋,個別傳媒又會轉移視線,說應先收回其他棕土建屋,否則就是勾結。
In "事件簿"

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在專欄以〈是四百萬鎊不是五千萬港元〉為題撰文,為特首梁振英隱瞞收受UGL五千萬元辯護,指款項涉及四百萬英鎊而非五千萬港元,可證款項屬收購時對關鍵離職人員的合理補償。他批評,反對派稱「別有目的」的付款是政治壓倒一切的炒作。 馮煒光表示,梁振英損失兩年工作收入,400 萬鎊是和梁振英在DTZ 的薪酬掛鈎,指UGL曾表示以這份協議來保障其公司利益,又指「最合理的做法,便是以梁的兩年工資約束梁,兩年後UGL已站穩陣腳,梁縱使在外面競爭也不會有太大影響」。
In "事件簿"

特首梁振英早前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稱該報阻礙他行使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要求刊出撤回聲明。事件被質疑以特首身份打壓新聞自由,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在《頭條日報》專欄以〈從UGL看媒體〉為題撰文,回應有人指控梁振英經常以法律手段應對媒體的說法是錯誤。他又稱,這是梁上任後第二次發律師給媒體,可見是非不得已,指「據說之前曾諮詢過資深法律專家,覺得贏面非常高才出手。開弓沒有回頭箭。」 馮煒光指,「梁自一二年出任特首以來只發過一次律師信予一份報紙,因練乙錚先生在該報發表文章,指『梁振英《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涉黑等指控毫無根據而又嚴重影響梁特首的聲譽」。他表示,「由此可見梁特首不會輕易發律師信給媒體,不打沒把握的仗」。
In "事件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