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梁振英的程序

梁振英可能是香港歷史上最「重視」程序的首長,無論發生什麼事,他總可以從中找出一套程序,然後告訴市民:政府按著程序辦事,不能透露內情。

早前梁以香港電視發牌問題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披露審批詳情,但「全民在野黨」主席李概俠撤回司法覆核申請後,梁依然拒絕交代。梁重申審批發牌是根據「程序公義」,如果有司法覆核,政府會在法庭陳述發牌理據。言下之意,是無論有無司法覆核,政府都是堅守行會保密制這「程序」,不能在「現階段」透露任何具體理據。

梁振英玩程序的手法,在僭建醜聞中已出神入化。去年他上任前被踢爆大宅有僭建,他的辯詞反反覆覆,惹公眾疑竇。民主黨特首參選人何俊仁其後針對梁的僭建問題,提出選舉呈請,梁馬上抓住這「司法程序」當護身符,強調待「司法程序」結束後,才會「一次過」向市民交代。

幾個月後,終審法院駁回了何俊仁的上訴申請,有關特首選舉的官司已經結束,但梁振英還是沒有遵守「一次過」交代僭建事件的承諾。當記者追問得緊時,梁又拋出了另一個「程序」,說要跟律師商討,「睇吓司法程序仲有冇手尾先」。拖拖拉拉了好一陣子,梁才肯發表書面聲明,為自己的僭建問題辯解。

在法治社會,程序是公開的遊戲規則,人人按著規則參與遊戲,「願玩服輸」。在梁振英當特首的香港社會,程序是不能見光的「一籃子」物事,人人要猜測遊戲如何玩法,即使猜對了亦須恐防規則會突然變改。

套用「雙城記」式的說法:「這是最標榜程序的年代;這是最敗壞程序的年代」。梁振英治下的香港,就是如此荒誕。

《香港評說》  馬偉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