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日前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指該報9月8日社論呼籲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應「追究梁振英貪腐」,認為文章錯誤地、惡毒地、惡意地指控梁振英貪污。又稱,文章真正目的實際是想以失實的指控阻礙梁振英行使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律師信要求,《蘋果》日後不能再刊登有關梁振英貪污的指控,並以與該文同等的篇幅,刊出撤回聲明,聲明內容要經梁振英本人審批,限《蘋果》七日內回覆。
《蘋果日報》總編輯陳沛敏表示,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並強調會堅持維護新聞自由。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指對梁振英的做法表示震驚及遺憾,梁振英向傳媒採取法律行動,難免令公眾疑慮梁刻意針對傳媒,欲引發寒蟬效應,窒礙言論自由,要求特首梁振英撤回律師信。
而過往特首梁振英亦曾多次就報章評論發律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