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魯述文] 行政長官梁振英於本周初接受黃昏一個時事評論節目的直播訪問,主持人黃永問梁關於年青人上樓問題,梁振英承認問題需要盡快處理,為有需要的年輕人提供合理的居所;他更明確提出可使用棕地,將這些地覓作住宅用途,為市民提供居所。
筆者於上月24日撰文「公私營合作發展棕地興建住宅」,指出棕地(Brownfields)來源乃由於香港貨運業於10多年前十分興旺,衍生了停泊及擺放貨櫃需要鄉郊土地。近年,中港貨運業務已放緩,加上貨櫃業務運作有變,所以棕地用作停泊及擺放貨櫃已減少,令棕地一直呆在新界多個地方,衍生環境污染問題。
據估計全港棕地約有800公頃,它們分散在廈村、元朗、八鄉、新田/牛潭尾/古洞、粉嶺、坪輋/打鼓嶺等;由於曾經用作停泊及擺放貨櫃,棕地位置都較優勝,鄰近是大型車道,所以如果將棕地用作興建住宅,相較於其他「生地」,可以較快推出。這些土地大部分屬私人產業,政府要以換地方式收回再重新規劃,讓擁有土地的人士可以與發展商合作興建房屋。
妥善運用新界土地以解決全港市民的居住需要,是絕大部分香港人認同的,今次由特首提出使用棕地,日後還有什麼土地可供使用?歸根究柢我們應該首先處理好整體的土地分配,放棄現時只是簡單地將土地擁有權以二元化劃分。
開放土地使用權,不再由政府及私人發展商壟斷,盡量開放予一些非謀利的房屋合作社,共同解決房屋問題,因為只有多元化的房屋供應,才可以迅速解決房屋不足。
回歸前,香港的房屋供應可謂多元化,除了公務員合作社獲政府撥地興建單位讓公務員以低於市價購買;另外,石硤尾寮屋區於1953年發生大火災,燒毀現址大坑西邨的寮屋區,政府在1961年以特惠地價批出土地給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興建大坑西新邨,安置當年受影響的住戶,今年6月,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董事之一、恆基地產主席李兆基表示考慮捐出地皮,重建發展約四千至五千夥居屋單位。
特區政府接管港英所有土地後仍然當香港的土地是屬於政府自己的資產而非公有財物,為何不開放土地發展決策權,打破政府及地產壟斷的真正開放,而非配合政府土地開發議程的綠化帶「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