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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麗及譚允芝︰版權條例草案更進一步保障網民

【本網訊】立法會今恢復二讀審議《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及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草案能進一步保障市民及版權持有人的權利。

梁家麗表示,條例草案令版權保護、合理使用範圍及刑事門檻清晰化,草案針對造成經濟損失、取代原作品等大規模商業侵權行為,才需負刑責。議案當中的六項豁免,保障市民在進行日常改圖、改歌、諷刺及戲仿等行為時,毋須負刑責。她指,很多民間、泛民主派甚至部份律師的討論不準確,有誤導性,很多反對草案的聲音指,網民上載電影對白截圖或已違法,但他重申,電影截圖並不佔有電影作品的大部份成份,不會構成侵權。

譚允芝認為,草案豁免保障範圍比外國所訂立的更廣闊,對網民的保障比現時更大。她指出,現時草案豁免範圍包括諷刺作品及時事評論,但相對美國使用的公平使用原則,很多時有諷刺成份的二次創作都不被接納。雖然現時草案仍存在灰色地帶,但仍比沒有通過議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