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2016年旺角騷亂被裁定暴動和襲警罪成,被判囚6年。梁天琦今(9日)就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開庭處理。同案另外兩名被告盧建民和黃家駒亦一同上訴,法官聽取完控方及申請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梁天琦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律政司則由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代表,並由署理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朱芬齡和彭偉昌審理。駱應淦指出,原審法官錯誤地將砵蘭街的暴動罪納入梁天琦的判刑考慮,而陪審團在重審時亦未能達至共識。他又指,原審法官引用的英國案例所涉暴動行為超過10個小時,案情比本案嚴重 ,認為原審法官的判刑偏頗。
他亦認為,原審法官錯誤認定事件是有規模、有組織,忽略了突發的可能性。其後有人縱火亦納入被告判刑的基礎,但均無證據證明被告與縱火有關連。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則指出,暴動罪不只視乎犯案者自身行為,亦要看有沒有事前策劃、整個事件有多少人參與、暴力程度和規模等,認為在梁天琦判刑時就不考慮有人放火這個元素是不正確。
多名到庭旁聽的支持者今早在高等法院外,大批市民嚮應網上號召,到法庭外聲援,人群站滿法院低層4樓和囚車出入口的位置,並多次向囚車出入口位置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