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決定,押後今日為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游蕙禎、梁頌恆監誓,直至原訟法庭就有關司法覆核案件作出裁決。梁君彥表示,需要考慮到整體利益,確保立法會有效行使職權,小心評估重大事態發展,及基本法憲制規定後,認為有充分理由押後為2人監誓。梁頌恆和游蕙禎斥梁君彥踐踏立法會尊嚴、鄙視青政二人的民意授權。
梁君彥說,根據《基本法》和議事規則,他有責任令議會暢順運作,為市民服務,平衡多項因素後,認為將監誓押後至法庭有裁決是較適合的做法。梁頌恆說,會準時11時行入立法會會議廳,要求進行宣誓,並會誓死捍衞議事廳的尊嚴。他指出,妨礙議員進入議事廳屬刑事行為,呼籲保安員明日勿阻撓。
另外,行政長官及律政司的代表,向法院提交修訂的入稟狀,要求法院裁定青年新政兩名議員拒絕宣誓並喪失議席。入稟狀指,兩人當日明知宣誓的模式及要求,必須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仍然披起「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旗幟,又將China三次讀成支那。另外,梁頌恆中指及食指交疊的手勢,顯示他說謊,作無效的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