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會召開已逾半年,至今仍未選出正副主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15日)宣佈,參考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勳爵(Lord David Pannick)及大律師陳浩的法律意見後,決定引用《議事規則》92條 ,直接指定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下周一(18日)主持內會選舉主席。
梁君彥稱,今次引用《議事規則》92條是情況特殊, 參考法律意 見後認為這是最有效及最快解決風波的方法。他又指,立法會主席有憲制職責確保立法會事務得以有序、有效及公平地處理,並確保與立法會各委員會(包括內會)相關的規則與程序,不會被個別議員用作妨礙立法會事務的有效處理。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向記者表示,下周一將按梁君彥指示主持內會會議,並進行主席選舉投票。屆時不會處理規程問題或辯論,會直接由秘書處派票進入選舉主席程序,強調議會秩序和效率非常重要。他亦指,若反對派議員不同意這處理,可以從法律途徑解決或「和大主席傾」,而不是靠霸佔會議室、肢體衝突等暴力方式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