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霍家爭產案

案件押後霍家成員續和談

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要求撤換兄長霍震寰及姑姐霍慕勤的遺產執行人身份,案件原定2012年7月31日在高等法院開審,但法官應霍家成員的要求將案延至8月1日,讓成員把握機會繼續和談。原告霍震宇,被告則是包括原告兩名胞兄霍震寰及霍震霆在內的共16名霍家成員。

案件早上聆訊前,與訟雙方的律師已要求把案延至中午讓各方有更多時間和談。代表原告霍震宇的資深大律師唐明治中午向官透露,參與訴訟的霍家成員正進行「頗深入」的討論,希望可達成協議但對此不能保證,因此要求能獲多些時間商討。法官表示,只要各方有商討空間,法庭願意給予時間,但提醒各方指法庭時間表緊迫,只餘下兩日審期。唐明治回應說若案件要開審,其陳詞會盡量簡短,以令各方有時間向法庭闡明各自理據。

霍家成員未有到庭,均由龐大的律師團隊作代表。

與訟雙方分別聘用8間律師行,霍震宇律師團有3名資深大律師唐明治、林雲浩及馮庭碩;霍震寰律師團有黃福鑫、馮柏棟兩名資深大律師和大律師陳肇基;霍英東長房太太霍呂燕妮和長房女兒霍麗萍未有派律師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