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引述消息報道稱,過往多次選舉均會將選票提前運往票站主任家中,確保選舉當日選票可於早上 07:15運抵票站。廉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認為,選票不應該讓票站主任拿回家中儲存,因從防貪角度,選票、選民名冊為重要文件。查錫我舉例指,若有人受賄,用100萬賣出1,000張票,一周時間足以讓不法之徒印製大量一模一樣的假票,在選舉時舞弊或「做手腳」,令假票流入投票箱,「銀紙都有得假,印票更加容易」。他又稱,若政府面對的物流困難,可在選舉前一日才將選票運往票站主任住處,「一日時間不足夠印假票啦」。
查鍚我:處理選票存種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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