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2017年11月7日
地:特首辦 (行政會議前)
事: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六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已展開,過程中會考慮香港憲制和法律制度並展開諮詢,希望在本立法年度盡快把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她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律政司按此草擬法律,會兼顧香港憲制和法律制度,過程中會有社會討論,並有一定諮詢,市民無需擔憂誤墮法網。根據本港一貫法律原則,《國歌法》本地立法應不設追溯期。
林鄭月娥又表示,全國性《國歌法》10月1日已在內地實施,不希望本地立法完成前,有人以為存有所謂灰色地帶或真空期,而做出貶損或侮辱國家的行為。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網
更多時事評論盡在 新傳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