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修訂《逃犯條例》回應,指現時有關工作仍未完成,不大可能在現階段撤回修例的草案。她強調修例是為了處理台灣殺人案、堵塞法制漏洞。
林鄭月娥形容修例工作寸步難行,指非建制派議員不斷阻撓、無視內會指引,導致「選出法委會主席」這項原是非常簡單的技術性程序工作,從上月3日立法會首讀至今過了6週,依然未能完成。她希望非建制派議員能回心轉意,恢復進行法例審議工作。
對於大律師公會12名現任或前任主席發聲明質疑政府的修例草案,林鄭月娥強調修例工作有法律基礎和政策目的。她表示政府有大量法律專家,律政司司長及保安局局長亦就相關法理解釋過。而香港過去廿多年來,每次稍為牽涉到内地的問題就會出現爭議。她明白社會上有很多不同的聲音,但是次修例是在社會支持的基礎上進行的。
對於中央就修例作出表態,林鄭月娥認為這很合理。修例有助完善一國兩制的落實,是中央與港府關係的良性發展,並不存在「死任務」或對港府的管治威信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