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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解釋可自選疫苗款式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圖中)傍晚宣布,行政會議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制定新規例,可緊急使用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新規例生效12個月至明年12月23日,賦權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可根據客觀醫學數據,包括第三期臨床研究,參考一個顧問專家委員會的專業意見,以及參照香港以外的藥物規管機構,批准疫苗在香港緊急使用。

政府委任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前主席劉澤星,出任顧問專家委員會召集人,另有11名成員,包括4名政府專家顧問。規例要求市民要在知情下接種疫苗,食衛局需要設立監察機制。

林鄭月娥指出,政府已為疫苗接種計劃成立專責工作小組,由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主持。陳肇始負責醫學相關工作,聶德權負責整個計劃統籌,工作小組直接向行政長官匯報。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林正財、前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栢賢,和前衛生防護中心總監、香港社會醫學院院長曾浩輝,亦加入專責工作小組。

另外,林鄭月娥澄清之前說市民不能選擇疫苗款式是解釋不清楚。她指出,各個接種地點在不同時間都可能會有不同的疫苗款式,重申市民可自由選擇時間和地點去接種疫苗。

她又計劃就接種疫苗成立保障基金,市民一旦接種後出現罕見或未能預見的不良反應,並由專家評定是由注射引起,基金可立即提供支援。

(新傳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