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編輯推介

林鄭月娥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決定暫緩《逃犯條例》修訂工作,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直至我們完成溝通解說及聆聽意見為止」。她表示不會撤回修例,認為提出修例的初心正確,但指政府的解說和溝通工作不,需要機會讓政府聆聽意見。她承諾在整合意見後會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匯報,以及徵詢議員意見,再決定開展下一步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暫緩修例工作並非要挽回已被損毀的個人聲譽,重申修例是基於自己和政府官員對香港的熱愛,為香港好,希望修補制度上的漏洞。她稱對目前事態發展感到十分難過及遺憾,並指會接受批評,加以改進,繼續與市民同行。

被問到這次決定有否與中央領導人溝通,林鄭月娥則指修例工作是特區政府主動和自發處理,由特區政府主導,中央一如既往理解、尊重及支持。她強調,中央政府在她今次決定前沒作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