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一個經濟論壇時重申,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旨在保障人權,堵塞現有的法律漏洞,不希望香港成為逃犯的避難所。她又指,修例不應被視為影響香港營商環境或營商自由的措施,政府有責任聆聽和處理商界的疑慮。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吳宏斌昨日表示,保安局長李家超曾答應會考慮剔除「十項、八項」與商界有關罪行。李家超今就此澄清,指目前未有最終決定,與不同界別交換意見時,可能有不同解讀和演繹,甚至有揣測的想法,均屬正常。他稱,考慮任何正反意見時,必須確保《逃犯條例》中使用多年且行之有效的一些保障和機制得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