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即時清拆加建至第4層或以上的村屋,無即時危險的僭建物,可以登記後暫緩清拆。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方案,議員甘乃威批評政府方案是「特赦」,另一名議員李永達認為,登記制度是把僭建物合法化,是優待村民。
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強調,當局是一視同仁,新界及市區的建築物受兩套不同的法例規管,政府無偏幫及優待新界村屋。她又指,社會普遍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她否認建議是衝着新界原居民權益而做,強調政府只是針對建築物安全,依法辦事和秉公執法,香港只應有一套法律,不應有地域之分。「執法工作應該無地域界限,我不接受話呢套方案是『跪低』、『半跪』,甚至是四分一跪都唔係。」
她又說,日後仍有很多有共同利益的課題,需要與鄉議局及村民合作,看不到採取不合作態度,對他們有甚麼好處。她在會上,又舉出一些嚴重違規的村屋相片,強調必須嚴肅處理,否則社會上以為去到新界就是另一個世界,巿民難以信服。
對於可能有村民無錢負擔清拆僭建,林鄭月娥表示,當局會盡力協助需要清拆僭建物的村民,包括透過貸款基金提供貸款,亦會考慮向長者村民提供免息貸款。她又指,政府過去清拆逾一萬個單梯天台僭建物,安置約2500戶家庭,當局會與房委會協商,亦會安排社工協助安置村民。她重申,政府不會特赦或以繳費代替執法,政府有決心做,以緩急先後進行,但現階段未有訂出時間表,又承認屋宇署無特別人手處理丁屋僭建,會考慮調配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