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午在北京出席國務院副總理韓正主持召開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就大灣區討論下一階段重點工作。林鄭月娥會後向傳媒指,大灣區小組已同意推出新一輪共16項惠及港澳居民到大灣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涵蓋教育、醫療、住房等。
林鄭月娥指,16項政策措施進一步便利港人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就業和居住,以及加強大灣區內人流、物流、資金流等方面便捷流通,其中有中有7項惠及一般市民 。
7項惠及一般市民措施簡述如下:
一、便利香港居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購買房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香港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房,獲豁免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學習或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及社保條件,使香港居民享有與當地居民同等的待遇。這項措施可便利香港居民在內地學習、就業,以及退休後在內地生活。
二、支持香港居民在內地便捷使用移動電子支付(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去年開始,香港電子錢包已經可以在內地包括大灣區廣泛使用,而覆蓋的實體商戶數目和交易量也持續上升。為便利港人在大灣區內使用移動支付服務,特區政府與內地當局商討,作出政策配合。
三、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推出香港居民異地見證開立內地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穩步試點內地銀行可通過其香港分支機構或同一法人集團的控股銀行,採用異地見證方式,為香港居民開立內地銀行第II、III類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便利香港居民在內地使用移動支付。
四、保障在粵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子女同等享受教育(教育局)
保障港澳居民或居民隨遷子女按規定享受居住地學前教育服務,以及落實港澳居民子女按當地隨遷子女有關政策參加中考,入讀高中。
五、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為滿足兩地居民的跨境財富管理需求,中央政府同意,探索建立雙向理財通機制,在風險可控和適切保障投資者的前提下,為兩地業界開闢更廣闊的市場和業務空間,為兩地居民提供跨境理財產品的選擇,並為人民幣跨境流動開拓新的渠道,有利於進一步推動兩地金融合作。
六、為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往來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提供便利(保安局)
為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外國人提供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停留、居留便利,讓他們可向內地當局申請辦理有效期兩至五年以內的簽證或居留許可。有關措施可便利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往來大灣區,有助推動大灣區發展,提升區內各市匯聚人才的協同效應;措施亦可鞏固香港作為地區人才樞紐的地位,進一步促進全球人才匯聚香港。
七、容許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指定港資醫療機構使用已在香港註冊的藥物和常用的醫療儀器(食物及衞生局)
為便利在大灣區工作及生活的香港人在當地就醫,中央政府已接納特區政府的建議,容許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指定港資醫療機構,使用已在香港註冊的藥物和常用的醫療儀器。食物及衞生局會與內地有關當局商討具體安排,包括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為試點。
香港擁有健全的藥物註冊制度和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這項措施有助吸引本地和跨國藥企、生物製藥和醫療科技公司以香港為基地申請新藥註冊和引入醫療儀器,並到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同時惠及兩地。
另外,在專業界別與創新及科技方面,亦有多項優惠措施,包括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措施、法律顧問措施和特設考核措施、進一步擴大建築業專業人士資格互認範圍,以及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港澳的限制等。
林鄭月娥表示,感謝中央政府公布一系列惠及香港社會不同階層市民的政策措施,認為推出的政策措施涵蓋範圍廣泛,是港府一直努力爭取的政策創新及突破,有助鞏固和提升香港在金融、醫療和專業服務方面的傳統優勢,以及發展創新及科技等新經濟增長點。她又指,港府會切實與相關中央部委和廣東省政府跟進落實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