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訪港出席《基本法》研討會,他表示,香港特區在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下有其職責和使命,憲制責任包括兩個層面:一是特區作為國家一部分,該為國家做些什麼;二是為自己和香港同胞做些什麼,最直接明瞭的就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既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又要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對此最好詮釋是一國兩制白皮書提出的。他指出,高度自治是指特區依法行使《基本法》授予的權力,從來沒有脫離基本法的高度自治,更沒所謂自決、獨立的權利。李飛稱,近年來香港有些人在社會上、在校園裡,排除一國、抗拒中央,講所謂什麼本土自決、香港獨立,用各種歪理學說否定、詆毀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的管治、否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從行為上看是荒謬的、從性質上講是違法的、從情感上都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必須要毫不猶豫抵制和反對。李飛又提到,即使香港再特別,對國家也應當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香港《基本法》已經實施20年,迄今為止第23條立法仍未得到全面落實,法律缺位帶來的不良影響,強調通過制定法律並嚴格制定法律來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安全,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全面準確落實,這是責無旁貸。
李飛指23條未立法帶來不良影響
Related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