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早前批評,近年有人濫用司法覆核程序。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國能今天在《明報》撰文反駁,指法庭具備有效方法阻止司法覆核被濫用,又稱不應將司法覆核視作對政府的滋擾。
李國能在文章表示,近年司法覆核個案增加,包括烈顯倫在內等社會人士關注到,或出現濫用司法覆核程序的情况。但他認為,這反映了政治制度的運作有缺陷。與此同時,法庭亦有方法阻止司法覆核被濫用,若法庭拒絕發出許可,申請人便無法展開有關程序。「司法覆核許可是一個有效的過濾器,法庭可濾掉試圖濫用司法覆核的個案,許多司法覆核挑戰因此被截停。」
李國能指出,終院在2007年後大幅提高司法覆核的門檻,法庭必須認為該申請有合理可爭拗之處,即有勝訴的機會,才會批准。他強調,獲批的司法覆核申請,無論訴訟結果是成是敗,均不可能被視為濫用司法程序。
他又說,司法覆核或對公共機構帶來不便,耗費時間、開支及造成延誤等,但在法治制度下,便利和公義時有矛盾。他稱不應將司法覆核視作對政府的滋擾,又引述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2008年的一篇演辭指:「有效的司法覆核,應被視作良好管治的重要基礎。」
至於烈顯倫點名質疑前學聯常委梁麗幗是想透過提出訴訟,令個人履歷表更亮麗。李國能說,將不恰當的動機歸咎於司法覆核被拒絕的申請人,對有關討論並無建設性。
(商業電台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