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出席第10屆東亞峯會時,就各國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提出5點倡議:
- 各國承諾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扞衞二戰成果和戰後秩序。珍惜來之不易的和平,共同維護國際和地區包括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 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承諾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領土和管轄權爭議。
- 中國和東盟國家承諾全面有效完整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加快“南海行為準則”磋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儘早達成“準則”,並採取措施不斷完善地區互信合作機制建設。
- 域外國家承諾尊重和支持地區國家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努力,發揮積極和建設性的作用,不採取導致地區局勢緊張的行動。
- 各國承諾依據國際法行使和維護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