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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專業實習科的內容回應

最近各級同學對學系科目 (JOUR 403) 專業實習(以下簡稱實習科)的選項有不少流言與疑問,現系主任梁天偉 教授為此作出澄清。

實習科本為本系自創系以來已設有此科,屬學位課程的必修科目,學生須修畢始能畢業。

近日系內流傳「只能依選擇分科類別(STREAM)決定實習職位而非直接選擇實習機構」,現解釋如下:

對於「只能依選擇分科類別決定實習職位」一事,系主任梁天偉 教授澄清,學生可以從各分科類別 [即 A)電子媒體(電台、電視、新聞網); B)平面媒體(報紙、雜誌);C1)公關(公關機構或企業傳訊部門)及 C2)廣告(廣告公司、企業市場推廣部門)三個分科)內,各選一個實習機構。

但為求各學生能夠公平獲得實習職位,學生只可在同一個分科類別內選擇一間機構。

去年有學生未經系方批准私自申請實習機構,於最後卻不能獲取實習職位一事。系主任指出若今年再出現有關情況,該學生將不會獲得系方安排取得實習職位。換言之,必須於下年度重修實習科始能畢業。

至於申請自選實習選項的學生,必須在2014年2月10日之前,將所有有關機構文件遞交系方,讓系主任審批,並於十天內作出回覆,若該自選項目不被批准,系方會即時協助安排其他實習職位。

系方一向依照學生成績(GPA)及其於一至三年級時所選修有關實習科目的成績去分派實習職位。如選擇公關及廣告職位的學生,必須修讀滿9學分的公關及廣告科科目;選擇平面媒體的學生亦要先修畢 新聞編輯學(JOUR 300) 或 特寫報導寫作(JOUR 350);而若申請網上媒體為實習職位,則必須修讀流動新聞學(JOUR 323/Mobile Journalism);若有意於電子媒體實習,亦必須修讀電視新聞(JOUR 340) 或 廣播新聞 (JOUR 330) 方能得到遴選資格。

至於有意申請電子媒體的學生亦須要事先經過試聲(Voice test)或試鏡(screen test) 方能進一步前赴有關電子媒體安排面試。

系主任重申,學生暑期實習位置得來不易,現今「一人一職位」的安排亦有賴各前輩及學長的勤奮努力而成。在今日院校眾多、實習位置日益稀少的情況下,盼希各同學可以珍惜今日成果,繼續努力維護樹仁實習生的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