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星期五(4月3日)於網上發公告,指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機密,被移送天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稱,周永康在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央政治局委員和國務委員等職務期間,私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務。另外,起訴書又指控周永康濫用職權,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同時,他又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將依法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和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周永康早於2014年12月5日,被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開除黨籍,同時亦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指他是自中共1949年建政以來,第一位因腐敗醜聞被查處的最高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