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每小時34.5元調升至每小時37.5元,增幅8.7%。有關的《2019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將於下週五(18日)刊憲,本月23日提交立法會。在立法會通過後,新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5月1日起實施。
政府亦會就修訂記錄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將《2019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刊憲,並連同最低工資修訂提交立法會。新公告規定,如僱主須就某工資期支付予僱員的工資款額,不低於每月15,300元,即可獲豁免記錄有關僱員於該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