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立法會宣誓爭議 曾鈺成:宣誓程序由主席裁定 October 25, 201601494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會見傳媒時表示,部分議員昨沒有按規定宣誓,認為應在立法會主席產生後由其裁定宣誓是否有效。他稱,秘書長陳維安其實並無「裁定」議員的宣誓無效,僅表示自己「無權監誓」,他又列舉案例指,法官若表明沒有規定宣誓,秘書長是「無權監誓」。 對於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稱因口音問題而將China讀成「支那」,曾鈺成指留待公眾判斷是否相信有關說法,但強調議員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又形容事件令人痛心。 Related Related tags : 宣誓曾鈺成梁頌恆游蕙禎立法會宣誓爭議陳維安 文翠珊與三地首席部長會面 Previous Post 普通襲擊罪成 毓民:上訴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