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曾鈺成稱考慮特赦示威者 建議831框架外討論重啟政改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接受傳媒訪問,指修訂《逃犯條例》之所以引發連串事件,其癥結所在是香港一直未有落實普選,導致民怨積累,認為政府可在「831框架」以外,討論重啟政改。他亦表示,可協慮特赦被捕人士,但強調必須首先經過整個法律程序。

曾鈺成指,仍支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繼續留任,但希望她在10月的施政報告中能大刀闊斧,提出解決民生問題的措施,紓緩貧富懸殊等社會不公義。

曾鈺成表示,香港必須首先解決政制問題才能長治久安,至於示威者早前提出的4個訴求則已變得次要。他指出,政改是在《基本法》中列明的,香港大部分市民已有期望,政府「不能不做」。

現時市民都不相信港府會站在香港人的立場出發,為挽回市民信心,中央政府及港府都要下大決心,並展現這個決心。他勸喻林鄭應「事不避難」,讓政改循序漸進,不能永遠原地踏步。他建議政府最低限度要立即先給市民一個希望,例如退讓一步,從較低的起點開始討論,而不是一開始就立即把它說死。

曾鈺成認為示威者在立法會內的行為反映他們明顯對特別行政區懷有敵意,是針對現時整個體制,而非個別官員做得好或不好。他表示執政者只把連串事件歸咎於外國勢力對事情沒有幫助,應反思這群在特區長大的年輕人因何敵視建制。

被問及應否特赦事件中被捕的年輕人,曾鈺成表示並不反對,認為經法庭審訊後,林鄭可考慮這做法。因為整件事引發出來的或是更深層次矛盾,如果出於公眾利益的考慮,赦免他們的刑責,對整個社會有好處。

及後,曾鈺成在Facebook上澄清及補充,指自己「不會說任何為在立法會大樓搗亂行為開脫的話」。他強調只是覺得政府「可考慮特赦」,而非「應特赦」;更不是「現在就做」,而是「在拘捕、檢控、審訊之後」。他解釋,若現在就立即全部不追究責任、不檢控、不拘捕、釋放所有人,是違反法治精神,並向社會傳遞一個很壞的信息:「只要有足夠多人說政府做得不好,就可以犯法,不用承擔責任。」

他又指出,執法部門依法行事,若有足夠證據便要拘捕、起訴有犯法行為的人,並交由法庭審訊;法官可能考慮到整件事的背景,如制度問題以致該些年輕人有那樣的表現,因而輕判,這需要由法官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