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簡體字教學」語文政策,在香港再惹起爭議。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今在《am730》專欄再詳論,在香港使用及發展在本地通用的粵語及繁體字,不但符合「一國兩制」,而且符合國家整體語文政策。
曾鈺成在其專欄寫到,「任何地方的語文政策,都離不開政治。在香港任何涉及粵語和普通話、繁體和簡體字地位的政策,更帶有特別強烈的政治含義,甚至要觸及『一國兩制』核心問題,因為普通話和簡體字屬於『一國』,而粵語和繁體字則屬於『兩制』中香港這一制。」
文章指,中國憲法有關語文政策的條文第4條及第121條,指各民族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及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使用當地通用的語言 文字。曾鈺成認為,香港雖不屬於「民族自治地方」,但按照憲法條文及基本法的精神,在香港「使用和發展」在本地通用的粵語和繁體字,不但符合「一國兩 制」,而且符合國家整體的語文政策。
曾認為,在香港與內地居民交往愈來愈頻繁的時候,不用政府當局不制訂推廣政策,社會上對聽說普通話及認讀簡體字能力的需求,自會不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