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拖延多時,廉署已落案起訴兩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及在行政會議未有申報利益。據悉曾蔭權在10月5日突到北角廉署總部,案件被安排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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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上訴庭今處理其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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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前特首曾蔭權,在妻子曾鮑笑薇陪伴下下午乘坐私家車抵達高院應訊,控辯雙方繼續處理法律爭議,聆訊歷時大半小時後結束,法官於聆訊完畢後決定將案押後至1月9日上午繼續。法官重申先前法庭頒發限制傳媒報道的命令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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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早前被判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今在高等法院被判處獄監禁20個月,不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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