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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週三判刑 法官表明緩刑機會細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星期三判刑。法官表明很大機會不會判處緩刑、不准他保釋,交由懲教署看管,成為第一個還柙的行政長官。至於陪審團未能裁決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控罪將會重審。

被即時還押的曾蔭權,昨晚在荔枝角收押所逗留3個小時後,晚上9時許由救護車送往伊利沙伯醫院,作進一步檢查,他送院時戴上口罩,穿著粉藍色外衣,蓋著紅氈,躺在擔架上,多名懲教人員押解,亦有警員在場維持秩序。

懲教署回應指,為保障個人私隱,不會透露個別在囚人士資料。所有懲教院所均設有診療設施,由衛生署派駐的醫生及擁有護理資格的懲教人員,提供24小時的基本醫療服務。如有需要,駐院醫生會轉介在囚人士到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昨日庭上,當法官宣布不准保釋後,曾蔭權聞判後雙眼通紅,曾太在庭內流淚,與家人到犯人欄與曾蔭權道別。曾蔭權要扶著椅子站起、淚流滿臉,叮囑兒子要好好照顧母親。

辯方求情時呈上46封求情信,包括來自曾與曾蔭權共事的多名前高官以及政界人士,指陪審團未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定罪,希望法官不要以貪污為基礎作出判刑,而曾蔭權只是不申報,並非長時間以公職人員身份行為失當,不申報亦沒有引致政府做錯決定,發牌予雄濤,因為決定是行政會議以公眾利益一致達成。

多名現任及前任高官為曾蔭權撰寫求情信,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親身到庭支持,他在信中說視曾蔭權為好友,又說曾蔭權在邀請他加入政府時承諾,會全面捍衛法治,這個承諾7年內從未放鬆。前政務司司長、政協常委唐英年說,曾蔭權是特首的楷模,盡心盡力服務市民,又形容對方是好的領袖,願意聆聽不同意見並付諸落實。

創黨主席李柱銘的求情信提到,曾蔭權是一個專一的丈夫、關心兒子的父親及虔誠的天主教徒,致力為香港的利益,事件已令他身敗名裂,長時間被公開調查,對他和他的家人已是折磨和沉重的懲罰,希望法庭給予機會。

求情信又指,曾蔭權對香港貢獻良多,他年事已高,健康轉差,希望法官判處緩刑。而定罪已為72歲的曾蔭權帶來畢生遺憾,他「爬得愈高,跌得愈痛」,一生貢獻在公職上,但聲譽一下子被摧毀。加上自審訊以來健康漸差,有呼吸困難,建議以十二至十八個月為量刑起點,判處緩刑及批准保釋。

曾蔭權由囚車押解開高等法院,他神情肅穆,大批記者包圍採訪。他太太鮑笑薇由兩個兒子陪同步出法院,沒有回應記者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