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曾蔭權涉貪風暴

曾蔭權在任期間向行會申報69次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案,繼續由控方作開案陳詞。控方指出曾蔭權於2005年3月至2012年6月在任特首期間,在44個不同的行政會議上,69次作出利益申報,當中包括於2005年4月19日的會議上,成員討論有關2008年北京奧運的事宜,曾蔭權申報為馬會遴選委員;同年5月24 日會上討論長俸退休金時,曾蔭權申請正受惠;2008年5月20日,行會討論興建過境渡輪碼頭事宜時,曾蔭權申報了弟弟曾蔭培是新渡輪有限公司股東;2010年3月及11月,行會會議討論城規會項目及收地等議題,曾蔭權申報時有物業於討論項目範圍,以及曾為香港建築師學會贊助人。控方指曾蔭權在部分毋須申報的議題上均有申報,反映申報對他而言只屬瑣事,但卻未有就深圳單位一事申報與黃楚標的關係,控方請陪審團思考對比以上利益,哪些利益更值得申報。主控官指曾蔭權是公務員出身,一路晉升至行政長官,有份撰寫問責官員利益申報制度,指他作為行政長官領導政府,職位愈高、責任愈大,所有公務員以及問責官員視其為榜樣。官員不應收受任何禮物及款待,任何令外界誤會的關係,尤其是官商勾結都應避嫌,曾蔭權理應清楚知道。

主控官David Perry向陪審團展示曾蔭權夫婦和雄濤廣播兩名股東,黃楚標和李國寶的出入境紀錄。2011年3月22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向雄濤正式發出數碼廣播牌照,黃楚標及曾蔭權夫婦於3月底分別離港,曾蔭權夫婦4月回港後致函汕頭帝豪酒店,表揚對方的接待令他「賓至如歸」,副本抄送予黃楚標。控方相信曾蔭權夫婦是跟黃楚標在內地度假。2010年11月,曾蔭權夫婦跟李國寶同日由澳門回港,根據出入境紀錄,3人入境時間相隔不足10秒。

David Perry又提到2012年2月有報章報道曾蔭權到澳門賭場出席晚宴及坐遊艇去澳門,令他的誠信及個人操守受質疑,David Perry指曾蔭權出於恐慌,知道他租住深圳單位事件遲早曝光,曾蔭權主動接受無綫電視及香港電台訪問,自我引爆租住深圳單位,控方指雙方事前並無立約,卻選擇被傳媒質疑誠信時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