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日本自衛隊解禁

日參院委員會通過安保法案

在在野黨堅決反對、民間也發動大規模抗爭下,日本參議院凌晨以148票對90票通過安保相關法案,日本的集體自衛權至此解禁,自衛隊的海外活動範圍也擴及全球。日本在二戰結束後實施所謂「和平憲法」,最核心的規定在於憲法第9條。該條第1項規定:「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 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第2項更規定:「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安保法案雖然並未更動「放棄發動戰爭」的憲法第9條,但卻以「集體自衛權」的名義,大舉擴張原來只能被動防衛的自衛隊交戰權,但過去日本歷屆政府都將「解禁集體自衛權」視為違憲之舉。

過去日本只有直接遭受攻擊時,方可以武力進行干預或阻止。但今後與日本「關係密切的鄰近國家」若遭受攻擊,情勢如果符合「影響國家存亡」及「危及國民基本 權利」,日本自衛隊便可「行使集體自衛權」、與他國軍隊交戰。安倍在參院答詢時甚至表示,「攻擊國可能掩藏攻擊日本的意圖,因此即使目標國家沒有明確表達 攻擊意圖,日本也能行使集體自衛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