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涉襲擊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案在觀塘法院開審,葛珮帆作供時稱,當日到場視察蚊患時遇上示威,當時方國珊以手捉着她,又用橫額圍着她,使她無法離開,混亂間感到被方撞跌,令她受驚,有感方國珊有意用暴力威迫她於立法會內投票反對將軍澳堆填區擴建。
方國珊自辯時表示,她只想表達訴求,事前曾就事件約見葛,但對方沒有回應,事發當日對方亦沒有接收其請願信,認為自己拿橫額示威是好基本,並非為阻止對方離開,又說葛珮帆當日沒有露出驚慌的表情。
方國珊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2016年1月13日,由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