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方仲賢拒保後獲釋 警方指會保留檢控權利

日前遭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的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拒絕絕保釋,昨晚獲警方無條件釋放。警方保留檢控權利,案件交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人員調查。浸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梁兆玉表示,警方持搜查令到方仲賢住所搜查,方仲賢今晚會舉行記者會,進一步交代事件。

方仲賢周二在深水埗購買10支激光筆,被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他被捕後不適,一直留院治理。 浸大校長錢大康昨向師生職員及校友發電郵,表示過去兩日跟警方及法律界人士了解情况,他昨日早上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關注,要求兩人澄清為何激光筆是攻擊性武器、為何擁有未被使用的激光筆會犯罪,以及為何方仲賢被捕時會被暴力對待。

警方承認,當晚在方仲賢搜出的「鐳射槍」均未安裝電池,警方放置電池是作基本測試,無意影響司法程序。

至於尖沙咀星期三晚大批市民持觀星筆聚集,警方指未派人到場蒐證,不認為他們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參與非法集會。

(截圖自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