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就政府新聞處拒絕多家網媒採訪,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申訴專員公署裁定投訴成立,並向新聞處提出建議,盡快修改其政策和相關指引。記協歡迎裁決,並促請政府與業界商討,盡快開放予網媒採訪權和制訂準則。公署建議,政府新聞處應從速檢視有關的措施,向新聞中心職員及媒體提供清晰的採訪指引,盡力促進新聞媒體的工作。
記協今年6月就政府新聞處拒絕多家網媒進入選委會新聞中心採訪,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記協引述申訴專員調查報告,指政府3年前承諾,保證其新聞政策會配合傳媒行業發展步伐,但政府一直未有就新媒體的發展提出具體採訪安排措施。
報告指,基本法第27條賦予港人新聞自由,政府有責任協助新聞工作者,迅速發布最新消息,而並非在未能提供實際理據下,以「順利舉辦活動」和「保安」需要為由,拒絕多家媒體入場採訪,明顯超出實際需要。同時,政府新聞處未有清楚界定 「大眾傳媒機構」,令傳媒及公眾對政府新聞處的規則無所適從。申訴專員公署因此裁定,記協就政府新聞處拒絕網媒進入採訪現場的投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