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敢批社會議題

新快報事件隱情

弱肉強食的社會下,文明將何處棲息……

 

《新快報》“請放人”事件轟動一時,但隨著“犯罪嫌疑人”陳永洲落網,《新快報》及其母報《羊城晚報》即時刊登聲明致歉,事情終歸慢慢回復平靜,逐漸淡出觀眾視野。但作為一間名氣不大,但自稱“窮骨頭還是有兩根”的小報社,《新快報》幾天前還是理直氣壯地發出頭版聲明要求放人,短短時間內就屈服道歉,這看起來儼然是一齣自打嘴巴的鬧劇,讓人心生疑惑。也讓人不由得推斷:難道讓一間小型的獨立媒體屈服,就是中央當權者當前想達到的目的嗎?這件事情從發生到結束,只有短短的5天,當中可能包括的利益糾紛已經無從考究,但從中還是可以看出,權力始終是這宗案件的主宰者。

 

第一個權力指向長沙警方。警方執法在此案中存在一定的程式問題,包括使用中聯企業車輛跨省抓人,先抓後審。而陳被刑拘理由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但此類罪名一般只發生在競爭對手之間,記者的負面報道並不至於構成此等罪名。若警方有懷疑陳永洲收受金錢,也應該以“涉嫌敲詐、勒索、受賄”證據刑拘,“先抓後審,審出問題”並不符合法治正道。況且,有償新聞與捏造假新聞並無直接的因果關係,就像微博大V潘石屹說的,“一篇報導不能把一間好公司寫垮”。

 

第二個權力指向中央媒體。中央電視台對這宗新聞的處理手法值得商榷。陳永洲被刑拘的第4天,中央電視新聞台的早間新聞播出了陳向民警認罪的消息,新聞內容長達9分鐘,其中詳細地披露陳永洲認罪過程,以及關乎案件的大量細節。但事實卻是,陳永洲還未見到其代表律師,案件更加未經過法院的審理,中央電視台作為中國電視新聞的最高權威,在這裏無疑扮演了裁決的角色,更是成為長沙警方的美容師,對公眾造成了先入為主的偏見。不少因為鑽心研讀陳關於中聯重科的報道而大量拋售中聯股票的股民在此刻已將陳永洲定罪。

 

觀乎新聞中陳永洲的陳述,每一句話都簡潔而富有大義,作為一個將要面臨審訊的犯罪嫌疑人能壓抑著忐忑的心情實在令人稱奇。但是其中的邏輯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據陳説,收取錢財50萬及幾篇不實報道,自己看都沒有看就發表了。記者採訪報導是職責,但還沒有能隨意在報章上發表的權利。這幾篇不實的稿子顯然是經過編輯、報社、甚至是市宣傳部層層審批的。那麽,何以責任不是追究到源頭,而是追究到一個記者身上呢?再說,陳永州前期的文章已經造成中聯重科停牌,在心知是虛假報道的情況下,陳還會繼續毫無畏懼的繼續發表假文章嗎?在人性化層面分析,一個從業5年的年輕記者,家中有妻兒,是什麼讓他把一切的責任“攬上身”?

 

可能這一切問題的源頭,都指向權力。說到底,中國還是一個權力支配的社會,弱肉強食的環境下,新聞從業者人人自危,因為可能某一天,你會因為你的一篇虛假報道而入罪。年初發生的《南方週末》新年獻詞事件已經將國家主席習近平推上了新聞自由公敵榜,只怕此事是《南周》事件的再續,雖與南方報系相比,《新快報》規模小,影響力猶有不及,但殺一儆百的效果還是有的。全國各地的媒體精英紛紛奔赴南方,也是為了抱緊最後一個可自由呼吸的空間。可惜在如此的強壓下,祗恐怕社會主義倡導的百家爭鳴,也會最終變成一家之言。

 

黑桃@樹仁大學
2013年10月

新聞敢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