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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屆區議員宣誓就任
特首:要做好政府施政的助手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在新一屆區議員宣誓儀式上說,區議員「要做好特區政府施政的助手」,必須齊心協力支持《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

新一屆區議會全體470名區議員今日在政府總部會議廳,參加宣誓就任儀侙,由獲得行政長官授權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監誓。

李家超致詞時對區議員提出4點要求,依次是:(1) 必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2) 必須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發揮好政府和居民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3) 必須將「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實到地區治理層面,肩負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4) 必須以市民為中心,為社區生活帶來實質改善。

在說到第3點時,李家超說:「夏主任(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特別提出,要把『愛國者治港』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區議員應牢記,你們要做好特區政府施政的助手、市民解決問題的幫手。作為基層治理的成員,你們將宣誓擁護《基本法》,必須齊心協力支持《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支持和配合政府完成這憲制責任,以及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李家超致詞說,區議員「要做好特區政府施政的助手」。

在談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時,李家超表示,夏寶龍較早前在全國港澳研究會成立十周年慶祝大會時指出,區議會作為參與香港基層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以扎根基層、務實服務社區的實際行動展現愛國愛港新氣象。「區議員要把精力放在服務居民上,把社區居民的大事小情放在心上,了解他們的急難愁盼,幫助解決日常實際問題,用點點滴滴的實際行動來回報廣大居民的信任和支持。夏主任是為各位區議員履職盡責指明了方向。」

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解釋和特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而對不符合者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監誓人今天已確定全體470位區議員的宣誓為有效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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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為區議員監誓。

主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