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統籌委員會(教統會) 成立的「 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 」今發表檢討報告, 提出27項建議,包括 為校監及校董訂定培訓時數「軟指標」,以及擴大現時「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負責覆檢的個案類別至教師投訴個案等。
專責小組表示, 提出的27項建議主要關注改善管治質素,及加強學校行政效能,以釋放教師和校長空間和時間處理教學等非行政工作 ,並促進主要持分者參與學校管治。小組建議訂立培訓「軟指標」,新任校監和校董在任期首年內,分別參與最少合共6小時和3小時的培訓,現任或曾任校董每年參加一項最少2小時與學校管理相關的培訓,並建議2019/20學年起試行4個學年,並進行中期及終期檢討。
小組主席雷添良稱, 選擇用「軟指標」 是因為各學校或辦學團體的情況不一樣 ,而校董屬自願工作,如使用硬指標會對他們物色人選出任校董造成困難。他又強調指標要求的培訓時數,只是下限,要視乎實際需要而定。
小組亦建議 教育局應擴大現時由「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負責覆檢的個案類別 ,由只涵蓋由家長、學生或公眾人士提出如學校一般日常運作或內部事務的有關投訴,延伸至涵蓋教師的投訴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