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日前在講座上大談「精英政治」,強調特首普選設提名委員會,是為了保持香港政制中的「精英政治」、保障商界和專業精英等「少數」利益、捍衛資本主義發展云云。
王的銜頭雖然都與「法」有關,但他實際上並非以法論法,他只是在示範如何「行銷」,將不合理制度包製得很華麗,軟銷給市民大眾。
這所謂「精英政治」在香港實踐了十幾年,早已證明是「平庸政治」的代名詞。由小圈子提名和推選產生的特首,一方面要做工商專業界「精英」們的禁臠,一方面又要做北京領導人的忠臣,「雙重效忠」下,注定自主性不可能高,只能做唯唯諾諾的平庸之輩。
在「精英政治」下,香港出過的特首,包括董建華、曾蔭權、梁振英,以及差點做到特首的唐英年,在多數港人眼中,恐怕都不能算是政治精英。董、唐也許是商界精英,曾蔭權是官僚精英,梁振英則是專業精英,但他們一走進政治領域,就全部平庸化,他們要面對小圈子和北京的雙重局限,猶如孫悟空同時戴上兩個緊箍兒,容不下太多「個性」和主張。將來提委會若「參照」現有特首選委會格局,即使特首由「普選」產生,也跳不出中央和商界這兩座五指山。
還是羅范椒芬老實,她昨天發表《提名委員會的前世與今生》文章,清清楚楚,一語道破提委會的真正作用是:「防止『與中央對抗的人』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換言之,提委會的存在並非如王振民所說是為要「服務」香港精英,而是為了替中央「執行任務」,它未必能捍衛資本主義發展,卻肯定會阻礙真正的政治精英「上位」。
《香港評說》 馬偉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