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降低「疫苗通行證」的適用年齡至涵蓋5至11歲兒童,由本月30日起,他們至少已接種第一劑疫苗而未滿3個月,才能進入食肆和遊樂場等指明處所。至於12歲或以上人士,由本月30日起,其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6個月縮短至5個月。
政府發言人表示,適用於5至11歲兒童的「疫苗通行證」安排分兩階段推行。
在第一階段,即由9月30日起,5至11歲兒童至少須已接種第一劑疫苗而未滿3個月,才能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進入指明處所,如餐飲業務處所(包括酒吧/酒館)、遊戲機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體育處所、泳池、理髮店/髮型屋及宗教處所等。如他們是在3個月或以前接種第一劑疫苗,則須接種第二劑疫苗,方可符合接種要求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在第二階段,即由11月30日起,5至11歲兒童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統一為須已接種第二劑疫苗。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新安排下,曾感染新冠病毒病的5至11歲康復兒童,接種要求會跟從現行適用於12歲或以上康復人士的接種要求。換言之,在感染前未曾接種任何疫苗的兒童,須在康復6個月後接種第一劑疫苗。兒童若在感染前已接種第二劑疫苗,或仍在康復後6個月內,「疫苗通行證」下並無額外接種要求。康復滿6個月者如同時已接種第一劑疫苗滿6個月,則須接種第二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不過,接種第二劑的要求並不適用於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的5至17歲康復者。
發言人說,考慮到兒童或未擁有可供顯示其「疫苗通行證」二維碼的智能手提電話,兒童或家人可攜帶及出示印有二維碼的紙本紀錄,或以儲存於手提電話的相片展示二維碼,作「疫苗通行證」之用。家長也可在「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內添加子女為「我的家庭成員」,以同時查閱及出示自身及子女的「疫苗通行證」,家長可瀏覽「醫健通」相關網頁了解詳情:https://www.portal.ehealth.gov.hk/app/covid19minors。
12歲或以上人士「疫苗通行證」接種新要求
12歲或以上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接種新要求,同樣分兩階段實施。首先,由9月30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6個月縮短至5個月。12歲或以上人士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5個月內,其「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他們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後5個月內(而非原來的6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在其後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由11月30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
發言人說,上述調整並不影響適用於12歲或以上康復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即現行的相關接種要求將維持不變。
政府發言人說:「第五波疫情期間,我們錄得不少重症的兒童個案需要深切治療,其中累計共有6名年齡介乎3至11歲的兒童染疫後死亡,他們均未有接種或只接種了一劑疫苗。現時5至11歲兒童的第二劑疫苗接種率為70%,隨着學校開學及疫情升溫,以及考慮到兒童一旦染疫後死亡和重症的風險,我們有必要盡快進一步提高兒童的疫苗接種率。」
封面圖片:「醫健通」 有關家長添加子女為「我的家庭成員」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