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一套處理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新界村屋)僭建物的方案,包括推出「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申報計劃)。根據該計劃,新界村屋的業主可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就於2011年6月28日以前建成、屬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僭建物向屋宇署申報,並且在其後每5年委任合資格人士對有關僭建物進行檢驗及安全證明,便可暫時無須清拆僭建物;而屋宇署將會優先取締未有申報的僭建物。此外,屋宇署於2010年4月1日成立了村屋組,由41名人員組成。他們前往不同的鄉村勘察及搜證,而該組的首輪取締目標是違例情況嚴重和對樓宇安全具較高潛在風險的現有村屋僭建物。
政府推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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