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就設立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的立法建議,展開公眾諮詢。建議的發牌要求涵蓋所有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包括實體和其他所有平台。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在2022年10月發表《有關香港虛擬資產發展的政策宣言》,表明在「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下,致力就虛擬資產活動完善規管框架。就此,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設立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已於2023年6月起運作,規管交易平台的營運。有見一些詐騙案件涉及虛擬資產場外交易營運者,政府認為有需要在該條例下,將該等場外交易服務納入規管,以應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風險,並保障投資者。
發言人說,立法建議重點包括:
(1) 要求任何人如在香港以業務形式提供任何虛擬資產與金錢現貨交易的服務,須向海關關長申領牌照;
(2) 涵蓋所有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不論有關服務透過實體店及/或其他平台提供;
(3) 賦予海關關長權力,監督持牌人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合規情況,執行新制度的法定和規管要求;及
(4) 提供過渡安排,讓規管制度有效實施。
「立法建議是政府建立穩健及透明的規管環境,讓虛擬資產和Web3可持續地發展的重要舉措。擬議的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可有效應對有關虛擬資產活動所涉風險,並保障投資者。」政府發言人說。
諮詢期至今年4月12日,公眾及持份者最遲須於當天透過郵遞(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4樓)或電郵(vaotc-consult@fstb.gov.hk),將意見送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諮詢文件已上載至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網頁:www.fstb.gov.hk/fsb/tc/publication/consult/doc/VAOTC_consultation_paper_t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