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及海關今日呼籲市民停用氣體煮食爐的「節能環」,以免發生一氧化碳中毒意外。最新一宗中毒個案當事人為一名70歲女子。
屯門醫院向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通報一宗一氧化碳中毒個案,事件中的70歲女子,於本月3日在家中使用氣體煮食爐後失去知覺,隨即被送往屯門醫院,其後轉送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接受治療。該名病人現時情況穩定,並已出院。
經機電署初步檢查後,涉事氣體煮食爐為已獲氣體安全監督批准的型號,操作正常,惟事發時該煮食爐的兩個爐頭上均加裝了通常稱為「節能環」(energy-saving ring)的非原廠配件,再加上室內通風不足,令當時室內一氧化碳水平上升,引致意外。
機電署和海關在市面巡查
機電署及海關收到相關資料後,隨即於全港多區店鋪進行巡查,並未發現「節能環」在市面上出售。
機電署強調,較早前已有多宗使用「節能環」而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的意外,及後測試結果證明,煮食爐使用「節能環」時排放出的一氧化碳會明顯增加,大幅超出「住宅式氣體用具基本安全評估」的安全標準上限,而且沒有聲稱的節能效果。
機電署呼籲市民停止加裝或使用「節能環」等非原廠配件,並在使用氣體煮食爐時必須保持廚房的窗戶及抽氣扇開啓,以便有足夠的空氣流通。有關正確使用及保養住宅式氣體煮食爐具的注意事項,可參閱機電署網頁相關網頁。
機電署表示,一氧化碳為一種無色、無臭、無味的氣體,它是因不完全燃燒含碳燃料而產生的副產品。曝露於低濃度一氧化碳的人士,可能出現頭暈、頭痛、疲倦和噁心等症狀;而曝露於高濃度中,可能出現視覺受損、協調紊亂、失去知覺和腦部受損等症狀,甚至死亡。市民如懷疑出現一氧化碳中毒症狀,應立即求醫。
海關表示,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0元及監禁1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0元及監禁2年。市民如發現有關「節能環」的資料,可透過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電郵(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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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機電工程署及海關過去展示的一款「節能環」。
主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